|
|
|
|
|
|
|
|
|
|
|
 
首页 > 时政新闻 > 安徽出台20项举措促进城镇化与保障房建设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怀旧消费”不能千篇一律
 5G工厂点亮智造新未来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安徽出台20项举措促进城镇化与保障房建设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5/9 8:42:00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和首付款比例适时调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5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围绕城镇化与保障房建设,出台了20项推进举措,以发挥二者在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

  这20项举措主要包括:制订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方案,计划出台《提升中心城市承载力和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发展县级中等城市》、《培育200个特色镇》、《实施“万村整治”》四个行动计划;指导各地加大城市、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提升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加强防洪排涝、排水、燃气、垃圾无害化处理、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区绿地建设等。保障房方面,该厅要求各地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分配机制,确保10月底前新增40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基本建成25万套。各级政府要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2012年省财政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不低于上年。中央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争取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范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加大对居民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按国家规定适时调整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首付款比例,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年限,满足居民对首套普通自住性商品住房的需求。(记者吴量亮)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