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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挖掘提炼城市精神、行业精神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5/3 8:36: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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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委发出通知

在全省深入开展挖掘、提炼和弘扬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及九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力量,日前,省文明委下发通知,在全省深入开展挖掘、提炼和弘扬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活动。

  通知指出,“安徽精神”讨论及挖掘、提炼和弘扬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广泛发动、深入探讨和充分论证,把开展“安徽精神”讨论及挖掘、提炼和弘扬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的过程变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通知指出,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号召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单位网站、内刊、简报、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有计划、有声势、有深度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是挖掘提炼。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此项活动。已经提炼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的市和部门(单位),要大力弘扬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我教育、相互砥砺,凝聚起建设美好安徽的强大精神力量。第三阶段是学习实践。各地各部门要推动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号召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科学发展的火热实践,为建设美好安徽贡献力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把此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的生动实践,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全过程;要广泛发动,汇聚民智,创新载体,丰富形式,推动形成安徽精神讨论及挖掘、提炼、弘扬和践行城市精神、机关精神、行业精神、企业精神的生动局面;要注重结合,把此项活动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及好人评选、志愿服务、“学雷锋、做好人,改陋习、提素质”、“做文明安徽人”等道德实践和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群众进行自我教育,从而提升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精神境界。(中安在线 黄永礼)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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