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鼓励为主 惩戒处罚为辅
淮南立法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安徽日报讯(记 者 范孝东)在公共场所抽烟,等候服务时插队,驾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这些不文明行为饱受诟病却屡禁不止。记者近日从淮南市获悉,《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违反该条例的不文明行为主体将被依法处罚。
城市文明建设,重在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据淮南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杨慎红介绍,《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就是通过对文明行为的鼓励和对不文明行为的约束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以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促进文明建设常态化、法治化。因此,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成为《条例》的重要内容和立法重点。
记者了解到,在立法之初,淮南市就通过当地各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出不文明行为大调查”和“整治不文明行为有奖建言献策”活动,根据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条例》提炼出公共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交通出行、社区生活4个方面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涵盖了城市建设管理和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杨慎红说,《条例》首先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了制度上的完善,构建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将文明行为促进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此前提下,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市和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依照各自职责、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条例》还坚持“引导鼓励为主、惩戒处罚为辅”的原则,双管齐下,以推动文明行为成为市民的行动自觉。“通过对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等文明行为的鼓励和行为人的权利保障,弘扬社会正能量,从而促进人们将道德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动自觉。”杨慎红告诉记者。《条例》还列举了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乱扔废弃物、不按交规驾驶机动车等11种严重不文明行为,其行为主体将受到《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的惩处。
为保障《条例》的实施,淮南市建立了实时、全覆盖的监控系统,实现执法常态化,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和舆论监督,建立不文明行为记录平台,对严重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编后】 《淮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使该市城市文明建设进入了法治化阶段,在规范市民行为、提升文明素质上更有力度。该《条例》还坚持地方特色,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其他城市开展文明建设有借鉴意义。
(《安徽日报》5月10日8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