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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导报:淮南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积极“备战”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10/8 9:53:5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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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导报2014年10月7日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淮南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已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使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能够及时有效的了解《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的信息。市工商局积极开展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做足“备战”工作。

  据了解,9月26日,在淮南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政府新闻办、市工商局联合召开了《条例》及配套规章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众宣布条例的实施。9月30日,在市委宣传部的有效整合媒体资源协调下,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及时为市工商局开辟专栏,现场接受记者和听众对《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实施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为使《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的及时宣传普及。在市委宣传部相关部门和市工商局的积极联络省驻淮各家新闻单位,各家新闻单位及各家网站,加大篇幅,及时对《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实施做了详细报道和解读。安徽日报、工商导报、市场星报、淮南日报、淮南矿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在报纸上进行了多角度报道,并在其网站上对《条例》进行了全文刊登,使宣传力度不断升温。

  据悉,为使《条例》及其相关配套规章的宣传进一步扩大,不留“死角”,市工商局及其该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局还及时印制了《致个体工商户一封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封信》近万份和《条例》及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培训材料和《条例》知识问答宣传册五千多份,将逐步分送给全市企业及广大经营户,以使及《条例》宣传家喻户晓,为《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为使条例顺利实施,该市工商部门开展了《条例》强化业务培训。9月24日,市工商局组织全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工商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省政府组织的贯彻落实《条例》的电视电话会议。会后,及时对全市工商系统及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一系列学习培训,并组织参加了4次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年报报送视频培训班,基本做到了全员培训。据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启用后,市工商局还将启动对部分企业联络员的培训工作,以方便企业对公示报送工作实现有序开展。”

  本报记者沈玉楼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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