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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9/1/16 9:45:19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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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降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1月14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淮南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要求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等转供电主体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不得通过提供转供电服务获利。

据介绍,去年以来,淮南市已分三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价格降低后,在各级价格部门、供电公司的努力下,我市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专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调查摸底在册的108家转供电单位已分别降低0.10-0.30元/千瓦时,大多数转供电终端用户较为满意。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不清、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转供电主体传导降价红利不到位、户表改造工作进展迟缓问题,国家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措施未能得到有效传递和落实。

为让降价政策真正惠及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确保打通降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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