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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成绩单,你收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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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成绩单,你收到了吗?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2/21 10:29:2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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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淮南市召开的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挥社会救助兜底功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淮南市高度重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工作,不断加大政策创制和资金投入,低保对象的覆盖范围已由制度建立最初的收入型贫困家庭扩大到因残、因病等刚性支出型贫困家庭,预计到2020年,我市将全面实现城乡低保统筹管理。

扩范围,低保覆盖面大幅提高

2014年11月份,我市将生活困难、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残疾人扶助办法的通知》规定,重度残疾人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肢体残疾人,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

2017年4月,对持有我市常住户口城乡居民,因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短期内不可能改变,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我市将患者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提标准,实现城乡统筹管理

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提高了社会救助相关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市辖区及凤台县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70元/人,增幅分别为8.6%和70%;寿县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57元/人,增幅6%,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4344元/人,增幅8%。均高出国家扶贫线。

省级规定低保标准实现城乡统筹后,原则上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不低于低保标准的55%,同时不低于城市平均补助水平的80%。截至11月底,城乡统筹后我市农村低保月平均补助水平为357.4元/人,城市低保月平均补助水平为424元/人,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水平达到保障标准的62.7%,且达到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的84.3%。

严审核,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除了严格申请低保审批程序以外,我市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制定出台了《淮南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淮南市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公示制度》。同时,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清查整治老百姓关注的低保“优亲厚友”“寻租谋私”“人情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重对“漏保”、保障类别不清、动态管理缺失、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等四个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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