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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天然气实施价格疏导
【字体: 】 发布时间:2018/12/19 10:39:3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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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统一上调,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综合顺加0.55元/立方

今冬明春,全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综合顺加0.55元/立方。12月17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疏导我市今冬明春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调整后,全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综合顺加0.55元/立方,并实行量价挂钩差别化政策。即:年用气量50万立方以下的,销售价格为3.82元/立方;年用气量50~100万立方的,销售价格为3.77元/立方;年用气量100~500万立方的,销售价格为3.72元/立方;年用气量500万立方以上,销售价格为3.67元/立方。非居民供气用量以一个年度为计量周期。同一用户有多个计量表的,用气量按多个计量表合并计算。

市物价部门要求,淮南中燃要严格执行非居民天然气疏导价格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加强对燃气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对违反天然气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记者 孙鸿 编辑 汤宁)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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