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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被拆非法信访获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7/7/18 10:01:2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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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本是公民的权利,但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秩序,甚至谋取私利,只会引火烧身。近日,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丁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2013年9月份,乡政府在环境整治过程中,对村民丁某家门口为蒸馒头而违章搭建的彩钢大棚进行拆除,丁某强行阻碍拆除工作并捅伤了一名工作人员,后被凤台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事情发生后,被告人丁某认为是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从中作梗,便从2014年初至2016年11月份多次向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反映李某涉嫌贪污等经济问题,之后乡政府和检察机关均经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详细答复二人。

丁某对此答复不满,多次到北京进行非法上访,并对接待人员说,他带着老鼠药,不解决问题就服毒。期间,丁某被北京市公安部门训诫四次,被凤台县公安局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三次。为获取经济利益,丁某在上访期间多次以生活困难为由向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索要财物,若要求未得到实现,便以继续进京上访或者滞留北京不回相要挟。被告人丁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当地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在信访事项已经明确得到答复的情况下进行非法信访,且无正当理由强行向当地政府索要钱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后来丁某退出全部非法所得,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记者 付莉荣 通讯员 严翠)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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