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的总体目标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这不是一个可衡量的、带有阶段性特征的目标,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不强。这与当时我国网络安全基础薄弱、头绪过多有关。在具体目标上,2006年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在2020年前突破和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从跟踪、引进到自主创新的跨越,并笼统要求“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较为完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此次《战略纲要》则明确要求,在2025年“根本改变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形成安全可控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核心技术是网络安全的“命门”,只要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的网络安全体系就根基不稳、危在旦夕。倘若十年以后的“十四五”末期,我们还不能扭转受制于人局面,“网络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在无从谈起。对这样一个十分具体而关键的目标,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否则要承担历史责任。当然,这是对恒心、信心、重心的巨大考验。
在此基础上,《战略纲要》指出,网络安全要做到“技术先进、产业发达、应用领先、网络安全坚不可摧”,这又是可衡量和有意义的目标。“坚不可摧”意味着在对抗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