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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巧用“互联网+”顺利调解案件纠纷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7/12 8:39:5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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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作为网络的热词,已深入各行各业,为了方便远在外地的当事人,近日,田家庵区法院曹庵法庭法官巧妙利用“互联网+调解”,耐心释理,最终,顺利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9月、2015年4月,原告周某先后承建重庆某公司承包的淮南市某工程项目一处地块景观工程一标段土建结构和二标段廊架、芳亭结构,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原告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总造价为80余万元。周某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工,经被告重庆某公司验收合格并交付被告。但是,被告只给付原告一部分工程款,还剩20余万未给付,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到曹庵法庭。

该法庭法官收到该案件后,考虑到被告位于重庆市,距离遥远,当事人来回不便,故承办法官通过QQ、微信互传调解方案的网上调解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耐心释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于当天履行完毕。

据介绍,“互联网+法院调解”突破了传统面对面调解的新模式,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更大地节省了司法资源并且取得可观的效果。

(记者 廖凌云)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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