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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法庭”用爱唤醒“迷途羔羊”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6/23 6:20: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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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圆桌 一片爱心 一个未来
“圆桌法庭”用爱唤醒“迷途羔羊”

      没有庄重的审判台,没有严肃的法官,只有面色和蔼的女法官,被告人、公诉人和辩护人围桌而坐,走进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的圆桌法庭,更像是走进了一个温馨的课堂。

      与普通审判形式不同的是,圆桌法庭是以控、辩、审和被告人置于同一平面的圆桌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营造一个温情、宽松又不失威严的庭审环境,通过控、辩、审三方合力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与感化,是田家庵区法院少年审判法庭的特色,淮南市法院系统中仅该院拥有。

      6月20日,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圆桌审判”。恰逢被告人杨某18周岁生日,少年法庭还精心为其准备了蛋糕,杨某在法庭上度过生日,也在交融了法与情的关爱中接受了一场特殊的成人礼。

       懵懂少年误入歧途

       杨某因盗窃和容留他人吸毒于2015年11月18日被公安机关逮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本该在校园里学习的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呢?受理该案的少年法庭庭长陈英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约见被告人父母及多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详细了解了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
杨某出生于潘集区,他出生时父亲年仅18岁,母亲才16岁。杨某3岁时父母分开,杨某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父亲为了生计在外打工,母亲每年会去看他几次。杨某小学五年级时就辍学在家,认识了几个比自己大的不良少年,受他人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

      杨某本性并不坏,但法律意识淡薄,在盗窃过程中,他骑车接送盗窃同伙,对于自己触犯了法律也不知道。和朋友出去玩,杨某看到别人吸毒品,出于好奇也去尝试,还提供冰毒与他人共同吸食。

      圆桌法庭温暖感化

      杨某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是成长经历又让人心酸不已。开庭前,少年法庭的法官多次找到被告人及其父母谈心,了解被告人成长的过程,犯罪的原因,刑满释放后的打算,同时对被告人父母提出一些具体建议,以便更好地对被告人进行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和准确量刑。

      开庭时间定在2016年6月20日上午,合议庭的组成除由少年法庭两位女法官组成外,少年法庭还邀请了团市委的工作人员王芳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本案的审理。另针对该被告人的特殊家庭情况,少年法庭还邀请了淮南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人、淮南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心理咨询师、淮南一中专职心理教师在庭审前对被告人及其父母进行了心理辅导。

       就这样,法庭中,审判人员、公诉人、杨某及其辩护人、监护人围桌而坐,杨某也去掉了械具。女法官语气平缓、态度和蔼,人民陪审员、杨某亲属都用真诚、感人的话语对被告人进行了帮扶和教育,整个庭审气氛宽松缓和,像在开一场“谈心会”。

      在亲情般的劝导下,杨某低下了头,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庄严的法庭严肃中透出温暖的亲情。本着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少年法庭决定对杨某从轻处罚,判处拘役7个月,宣判之日杨某的刑期已满,庭审结束当天,杨某释放回家。

      “你是个缺少父母疼爱、陪伴的孩子……看到瘦弱的你站在被告席上真的很痛心!因为你是未成年人,法庭给你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你从轻判处,希望你能珍惜,回家以后改正自己的不良习惯,谨慎交友。孩子,今天你已满18周岁了,亲人们都在期盼着崭新的你的归来。”该案宣判后,这是陈英附在刑事判决书后的“法官寄语”。

       生日蛋糕祝福未来

       庭审结束后,“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的音乐声响起,少年法庭为杨某准备了生日蛋糕,同时将被告人最想念的亲人——被告人的爷爷邀请到庭,共同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过了一个18周岁的生日。眼前的一幕,让杨某和家人都感动不已,泪如雨下。杨某的父亲说:“感谢法庭给孩子一个机会,也给了我们家长一个机会,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爱孩子,把孩子带在身边抚养,教育他、培养他。”杨某说,在看守所里,他想爷爷奶奶,想爸爸妈妈了,现在很后悔,觉得对不起他们,以后一定要好好生活,学习一门手艺,老老实实做人。少年法庭的法官们也表示,将会持续帮教杨某。

      据介绍,田家庵区法院少年法庭“圆桌法庭”于2015年6月份正式启用,适用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这也是田家庵区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重要举措,让未成年被告人通过感受庭审气氛的转变,从而感受到法院乃至整个社会对他们的宽容和鼓励,帮助他们重拾信心。

     图一:圆桌法庭
     图二:少年法庭为杨某准备的生日蛋糕

(记者 廖凌云)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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