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区公安、司法、法院、保险四家联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成立一年来成功调解266起案件
11月3日上午,位于洛河镇的市交警支队大通大队事故中队诉调对接调解室外响起了热闹的鞭炮声,市民陈先生向调解室送来一面锦旗。陈先生是代表孔店乡安塘村一位五保户老人前来表示感谢的,老人被车撞伤后肇事者逃逸,交警部门快速破案、法院等部门及时调解,从案发到破案到调解后老人拿到15万元赔偿款,前后没超过一周时间。
交通事故处理方便了,案件审结周期短了,这是前来处理交通事故的市民最直接的感受,而这得益于大通区实行的“四调联动”调解方式。“四调联动”,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行业调解四大调解联动,即大通区人民法院、市交警支队大通大队、大通区司法局和市保险行业协会,四家联合建立的道路交通事故诉调衔接工作机制。
据大通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增多,迫切需要建立相对统一的裁判尺度和标准,大通区法院认真总结多年来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经验,并加以调研分析,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从2014年6月以来,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集中管辖,由专人办理,统一了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同时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供具有实效性的一次性纠纷解决机制,该院与市交警支队大通大队、大通区司法局加强配合,于2014年10月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通过以法官现场值班、当班调解的方式,为群众服务,避免当事人往返于交警部门和法院之间,做到快处、快调、快赔、快结。
今年5月,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三家单位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手,构建起“四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进行联调、联处,简便快捷的化解矛盾纠纷。据了解,四家单位展开“四调联动”,这在安徽省属于首创。
大通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建立“四调联动”机制,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可以简便快捷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预防和减少矛盾激化及信(上)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四调联动”机制运行一年来,扭转了以往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程序繁琐、调解率低、当事人理赔困难等不利局面,为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提供了一条“快车道”,使大批案件短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截至目前,共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66件,标的约761万元,人民调解成功率为97.5%。
(记者 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