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淮南市促进超高层建筑项目建设的意见》等,听取了关于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等有关汇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乔兴力主持会议,市领导董众兵、孙全玉、蔡宜骅、钱力、成祖德、张东明、吴静及市政府秘书长张云廷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建设超高层建筑项目,对节约集约用地、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景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在充分结合淮南实际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细化具体措施,加大对超高层建筑项目的政策支持和推动力度。
会议强调,公共租赁住房是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改善城镇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要遵循相关政策、认真组织调研评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合理运用租金价格政策积极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真正让这一惠民工程惠及百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祁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