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检察院、法院联动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纪实
“感谢你们,一心为民的检察官……”日前,家住八公山区新市场社区的李老太太委托女儿来到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示诚挚谢意。
这份谢意源自一起关于赡养义务的民事诉讼。面对法院生效调解,李老太太长子从未履行,老太太每隔几月就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堪其累。面对老太太的法律监督申请,检察院根据与同级法院会签的联动机制,建议同级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启动速裁程序;对其长子前期拖欠的赡养费用,建议法院依法启动移送执行程序,由审判庭移送执。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工作联动机制的框架下,这两项检察建议均被同级法院采纳,李老太太的权益也得到了及时的保护。
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工作联动机制,是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与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在今年9月签署,构建起了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和调解工作“三位一体”的主动监督体系,开创了全省之先河。
以前,检察院对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的监督,仅限于对符合抗诉条件的生效判决进行抗诉,属于事后监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八公山区法院和检察院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方向,在全省率先签订了联动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联动机制包括民事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机制,执行活动中裁定文书审查监督机制,民事诉讼、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机制,庭审活动监督机制,民事调解、执行和解双向联动机制,联手互动、开展民诉法宣传活动,联席会议创效机制等七项内容,涵盖了检察机关对同级法院各诉讼环节以及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标志着从以往“当事人申请监督”的单一、被动方式向“依职权监督与申请监督相结合”的交叉、主动方式转型。同时,检察、法院在职能工作层面也从形式上的配合,做到了深层次的统一协调,共同维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
联动机制运行以来,八公山区检察院已就同级法院的民事诉讼程序、执行活动、保护弱势群体等工作环节方面发出检察建议6份,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案件4起,并就个别拖延执行案件发出更换承办人建议,均得到采纳,在获得人民群众好评的同时,切实提升了检、法两院共同的司法公信力。
(记者 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