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为促进淮南各界对该《条例》及征信知识的了解,提高公民信用维权意识,广泛普及信用文化,人民银行淮南市中心支行组织全市各金融机构开展了大型《条例》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当天,各金融机构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条幅,并设立宣传展台,组织征信宣传人员向过往市民和办理金融业务的客户积极发放《条例》宣传折页,讲解《条例》相关内容以及《条例》出台对个人经济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醒广大市民呵护个人信用记录,积累个人信用财富。
工作人员告知过往市民《条例》规定对不良信用记录的保存年限为5年,个人每年可两次免费查询自己的信用报告,当个人对自己信用记录有异议或认为个人征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或进行投诉。
(记者 张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