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新集镇近日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班,组织镇政府全体干部、镇直属所站负责人及各村书记、村主任、村监委会主任等参加了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党纪法规。
镇纪委为参训人员讲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出台的必要性以及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实际操作意义。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具体事例,生动、深刻地解释了《规定》中对乡镇和基层站所干部提出的3个禁止“19个不准”,以及对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提出的5个禁止“22个不准”这些内容在实际工作中的体现和延伸,很好地指导帮助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规定》内容实现廉洁履职。
(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