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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5/17 0:18:0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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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整体形象,促进我市餐饮行业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对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五统一”规范化管理。

      一是统一管理制度,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烹调加工、添加剂使用、食品安全检查、公开承诺等10项制度统一上墙,公开公示。二是统一分区标识,指导餐饮单位根据功能区域设计制作统一颜色、规格的分区标识牌并张贴到位,如粗加工区、切配区、凉菜区、洗消区等。三是统一记录台账,建立餐饮单位真实、完整的购销台账,同时统一建立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处理等登记台账,实行归档管理、专人保管。四是统一操作规范,进一步改善餐饮服务行业形象。从业人员操作时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传递菜品时要加盖菜罩并佩戴一次性口罩、手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各项管理档案。五是统一监督公示,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监督公示牌,将服务许可证、承诺书、量化分级等级、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姓名及举报电话情况全面公示,使顾客放心消费、监管巡查一目了然。

(记者 祁 昂 通讯员 陈园园)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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