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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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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操作规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5/10 0:00:4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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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促进我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近日,市农委制定了《淮南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操作规范》(试行)。操作规范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主体和县区、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的职责,规定了土地流转的基本操作程序:一是由村级流转服务机构与农户签订委托流转协议书,进行预流转;二是有意承接流转土地的组织或个人与村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签订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三是土地流转合同在乡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鉴证后方能生效;四是村土地流转资料要向乡镇和县区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备案,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信息档案,长久保存。同时要求县区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调处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据悉,我市出台全市性的农村土地流转操作规范在全省尚属首家。

(记者 苏 强)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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