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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5/7 7:10:2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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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我市农机部门采取“宽入严出”的举措,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到了农民群众的一致欢迎。

      据市农机局负责同志介绍,今年我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入口端”宽,一是申报主体范围宽,在我市境内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能申请,能报则报。二是申请时限幅度宽,凡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度购机补贴工作结束前购机,均可申请补贴,可补则补。三是补贴额度宽,今年上半年,我市农机购置将享受第一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710万元,同比增加270万元,应补尽补。其中凤台县在中央、省补贴的基础上,对每台水稻插秧机再补贴1至3万元。在“出口端”严,一方面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把补贴资格申请审查关、资格确认程序关、机具核查建档关以及资金结算关,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另一方面是严谨资金结算,先通过机具核实,后准予资金结算。只与生产企业结算资金,不与经销商结算资金,防止套取国家资金。同时,市农机部门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强化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杜绝了“一人决策”、“一人办事”。

(记者 苏 强)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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