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送流浪孩子回家 让儿童健康成长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一碗三元炒饭 一城淮南温情
 “换位体验”照见城市更新的民生温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送流浪孩子回家 让儿童健康成长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4/18 7:09:42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现象,杜绝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4月至12月,我市将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这是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是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社部、住建部、卫生部等八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的统一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4月份,相关部门将对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细致地掌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情况并登记造册,制定专项行动预案;4月到10月,开展集中救助行动,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主动救助和源头预防工作,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的发生;11月到12月,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确定巩固措施和方案,形成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长效机制。

  专项行动中,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救助保护机构、救助服务点、救助专用车为依托,开展经常化的主动救助服务;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或接到群众反映流浪未成年人信息,要实行“首接负责制”,积极予以协调处置;卫生部门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设立流浪乞讨人员危重病人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急病救治绿色通道,并指导、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及时收治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危险传染病人,医疗费用给予减免优惠;教育部门强化控制辍学、失学责任制,建立适龄儿童辍学、失学监控机制;对流至外省(市、区)的本辖区内流浪未成年人,有关民政部门或救助保护机构,要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于年底前将全部接回;遇到疑难问题,由市民政部门负责协调。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