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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禁渔 宣传先行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4/13 7:29:2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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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上午,记者从田家庵码头上船,随同市渔政处的工作人员一道向沿淮渔民进行了春季禁渔工作宣传。

      渔政船逆流而上,在宽阔的河面上划出一道洁白的浪花。站在船头的甲板上,沐浴在和暖的春风中,使人顿感精神抖擞,心旷神怡。放眼望去,淮河两岸处处春光明媚,春意盎然,宽阔的河面上很少能看到渔民捕鱼的身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我市的渔业资源,根据省农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我市决定对淮河淮南段水域从4月1日至6月30日实行春季禁渔,其中淮河峡山口至黑龙潭段实行全年禁渔。”市渔政处副处长赵建亮向记者介绍说:“我市境内实施禁渔的天然水域还包括高塘湖洪泽洼水域、瓦埠湖施嘴孜至南东方段水域和泥河下游窑岗坝至青年闸水域,禁渔期也是4月1日至6月30日,另外实施禁渔的焦岗湖芦苇荡、荷花淀、撒网还湖水域禁渔期是3月1日至8月31日.”  

      登上停靠在岸边的一条条渔船,市渔政处的工作人员向沿淮的渔民发放了禁渔通知,并详细地讲解宣传了有关政策法规。

      正当宣传工作即将圆满结束时,岸边一条小船引起了渔政人员的注意。

      “我们是渔政人员,请你们把船靠过来接受检查。”听到渔政人员的喊话,小船上的一男一女显得格外紧张。

       通过检查,渔政人员在小船上发现了电瓶、电网等工具。

       “你们在干啥?”

       “我们夫妻俩想电点鱼。”

       “电鱼是违法的,你们不知道吗?”

      面对渔政人员的询问,小船上的一男一女无言以对。

      渔政人员在填写了询问笔录后,对违法捕鱼设备进行了暂扣。

      “春季是各类渔业资源的生殖季节,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对保护并提高渔业资源的再生产能力,维护渔业生态平衡,建立良好的渔业生态循环体系都有重大意义。”市渔政处处长鲍清玉告诉记者说:“禁渔是有区域和期限的,广大渔民也是积极配合与理解的,但电鱼是绝对违法的,电鱼不仅可以使鱼类生长速度放缓,严重的可以使鱼类丧失繁殖能力,因此电鱼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极大。但我们有些渔民总是抱有侥幸心理,采取电鱼的形式捕鱼,对电鱼这种违法行为,我们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同时,将给予严厉打击。”

      鲍清玉表示,禁渔期间,市渔政处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对禁渔水域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违法网具进行拆除。同时,对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从事非法捕捞作业的,渔政处将依据《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记者 苏 强)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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