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我市城乡低保救助再次提标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一碗三元炒饭 一城淮南温情
 “换位体验”照见城市更新的民生温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我市城乡低保救助再次提标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4/13 7:22:33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今年我市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水平将再次提标,以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这是记者10日从淮南市民政局了解到的最新消息。

      据了解,淮南建立城乡低保制度和规范五保供养制度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适时的调整低保、五保供养标准。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再次提高,由现在的320元/人提高至36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13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年保障标准由1500元/人提高至1650元/人,新标准从今年1月份起已执行。

      市民政局低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的上涨,现行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救助标准已难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标准,是淮南市委、市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措施,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心系城乡困难群众,把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让更多困难群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实际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影响。

(记者 孙鸿)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