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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淮南要闻 > 利剑出鞘尽“扫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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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出鞘尽“扫黑”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4/9 0:25: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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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我市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之际

      近日,淮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是否相关要求等,对5起故意弄虚造假,短斤缺量,欺骗消费者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也就是在近日,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检查,严打违价行为。3·15前夕,市价检局安排了两个检查小组,在新闻媒体的配合下不间断地对我市商业零售企业在明码标价及价格欺诈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业销售活动中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这是我市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的两个片段。据悉。从今年1月至3月,我市商务、工商、农业、物价、公安、质监和药监等多部门联手在全市各个乡镇开展了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市场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防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农村市场,根据省打假办《转发关于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年初,我市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以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特别是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等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以与制售假冒伪劣家电、食品、日化用品、农资密切相关的“黑作坊”、“黑窝点”,县及县以下区域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销售门店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强生产源头治理和市场执法检查,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严肃查处与农村市场相关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同时,加强识假辨假知识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能力。

      为了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都有具体的分工。市药监部门重点检查了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在偏远农村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质监部门专项检查了获证企业的管理、产品是否持续保持合格、产品的包装材料和标识标注是否规范等。工商部门加强了对各基层单位开展农村重点商品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到位。物价部门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价格服务工作机制,聘请了价格工作联络员,使广大农民获得了价格知情权和提高了维权意识。农业部门加强对种子市场的监管,严格种子企业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行为。公安部门以侦查破案为抓手,全力以赴捣窝点、摧网络、打团伙。商务部门在全市定点屠宰场实行台帐三统一:即统一肉品品质检验记录台帐、统一定点屠宰企业生猪购进台帐、统一定点屠宰企业肉产品销售台帐。

      此次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得到了农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他们积极主动参与,我市各部门认真接受农民朋友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充分发挥了“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其他相关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了社会各界力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统计显示,此次专项治理,全市各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898人次,出动车辆300台(次),检查经营户3286户,检查农村集贸市场18个,查处违法经营肉品案件2起,没收、销毁非定点肉品、注水、病害劣质猪肉300公斤,对酒类流通实行准许制度,检查酒类经销企业300余户,检查农村药械经营使用单位40家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6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8件,案值13.3万元,结案106件,案值11.6万元,罚款23.36万元;其中查处结案仿冒知名商品包装案件9件,案值0.72万元,罚款0.98万元。

      市商务局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规范了农村商品市场秩序,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了农民朋友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氛围,较好地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提供了保证,今后,此类活动还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下去。

(记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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