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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4/5 0:41:1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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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亮点频现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使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主要业务指标均居全省前列,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全省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位居全省第一。2011年该中心作为安徽省建设系统唯一被推荐的单位,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光荣称号。

      ——从维权的高度推进制度扩面。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强化归集为抓手,不断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通过认识启动、政策带动、氛围促动和服务互动,有力地推动了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实施面不断扩大,缴存额度逐年提升。截至2012年2月底,全市公积金缴存总额171.79亿元,缴存余额95.45亿元,共有1780家、27.97万人建立了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集体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外资企业等,公积金实施面达86%。

      ——从民生的角度改善服务质量。为了让职工用好、用活公积金,让住房公积金发挥作用,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鼓励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以改善居住条件,规范提取行为,简化提取程序,方便职工提取。除满足职工购房、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使用外,对职工租赁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满二年未再就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丧失劳动能力、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允许提取公积金以解燃眉之急,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根本宗旨。截至2012年2月底,全市职工累计提取使用公积金76.34亿元。

      ——从政策的力度提升服务水平。为鼓励和引导职工利用公积金改善居住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经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不断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公积金贷款额度由16万元提高到25万元、30万元,再提高到40万元;贷款年限由10年延长到30年,满足了广大职工的贷款需求。同时,在开展新建商品住房贷款的基础上,增加了期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异地购房、住房装修贷款和组合贷款,以及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11种贷款品种,满足了职工的不同贷款需求,扩大了贷款规模,提高了使用效率。截至2012年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71.89亿元,支持4.31万个职工家庭购房面积446.47万平方米,带动住房消费128.67亿元。2011年当年新增公积金贷款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的61.13%,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总余额的50%。

      ——从使用的广度助推经济发展。几年来,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逐年提高。2011年,当年资金使用率为169%,较上年同期增长33%。全年通过购房提取、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及保障性住房试点项目贷款,直接投入淮南市房地产市场金额达51.31亿元。累计为政府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632.42万元,支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了住房消费,繁荣了房地产市场,带动了相关产业,发挥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改善了群众居住条件,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住房公积金全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2010年6月,经国家批准,确定淮南市为全国28个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安徽省唯一城市。首批确定淮南市15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为试点项目。2011年11月,经住建部批准,又调整增加为17个试点项目,公积金贷款额度为21.99亿元。试点项目数位居全国第二,贷款额度位居全国第六。17个试点项目总投资规模56.2亿元,建设规模414.29万平方米,可建成保障房40560套。截至2012年3月底,已对12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15.05亿元,占试点项目贷款总额68.44%;试点项目累计已完成投资22.01亿元,竣工面积306.76万平方米,建成套数22511户。

      试点工作实施一年多来,国家住建部先后五次来我市检查试点工作,每次都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淮南市的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操作规范,为全国资源型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可以在全国试点城市进行推广”。特别是我市采取的资金打捆使用、支付前期垫付资金等好做法,在全国试点城市中起到了示范作用。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了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记者 张 鹏)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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