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民政局获悉,2012年我市民政部门民生工程确定了“两个提标、两个延续”的工作思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业务将围绕民生工程相互促进,确保民生工程惠民利民。
2012年,我市民政部门共承担四项民生工程,其中包括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现行的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已难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在2012年开始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农村低保从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500元,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五保供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1650元,新标准从今年元旦已经开始实行。
同时,我市民政部门还将巩固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对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将扩大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比例,并探索大病家庭救助模式;将加大工程类项目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建设,达到入住条件,扎实做好四项民生工程各项任务。
(记者 柏 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