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淮南要闻 > 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可获奖励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一碗三元炒饭 一城淮南温情
 “换位体验”照见城市更新的民生温
 淬炼思想状态
 作风过硬,政绩实在
 这场聚齐沿淮五省的思客会,释放了
 淮南人,需要一场家门口的“中秋晚
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可获奖励
【字体: 】 发布时间:2012/3/31 0:12:5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教育局、市财政局于日前出台了《淮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励管理暂行办法》。新出台的奖励办法,从财力、人力等各方面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

     《办法》规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资金补助,市级三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班每学年奖补1000元,市级二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班每学年奖补3000元,市级一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班每学年奖补5000元;幼儿园平均每班人数不少于30人左右,每所园每学年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没被评为市级三等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市级资金不予资助。在教师培训方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将统一纳入淮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同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派驻专业副园长,县区教育局从公办幼儿园专业教师中挑选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教师,到缺专业园长和副园长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担任副园长,任期一年进行帮扶。《办法》还要求每所省市级一类幼儿园、农村示范幼儿园至少结对帮扶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记者 张 静)

 

责编:汤宁  复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