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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外地贩卖“瘦肉精” 淮南警方敦促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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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贩卖“瘦肉精” 淮南警方敦促投案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5/24 23:47:36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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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淮南龙湖小区的陈姓男子因在外地贩卖“瘦肉精”被上网追逃,在警方强大压力下,5月22日,陈某被迫到淮南朝阳派出所投案自首。

      陈某长期在外地做生意,去年,陈某在陕西西安以某生物科技公司名义,向新疆伊犁地区销售了案值20多万元的“瘦肉精”。“瘦肉精”为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非法饲料添加剂,因猪食用可提高瘦肉产出率而得名,人食用该猪肉可致中毒。此案被伊犁警方侦破,而陈某却一直在逃,后陈某因非法经营罪被上网通缉。

      因陈某家住淮南,5月中旬,伊犁警方追逃至此,伊犁警方联系到朝阳派出所请求协助,朝阳派出所侦查得知此时陈某并不在家中,通过线索,朝阳派出所得到了陈某的手机号码,便设计让陈某到派出所来复核身份证,但警觉的陈某似有所察觉,不愿到派出所来,使得警方的诱捕计划落空。但陈某仍通过此手机号与警方继续联系,朝阳派出所在仔细分析了陈某心态后,认为陈某此刻有自首的意愿但又很矛盾。朝阳派出所遂对陈某加大心理压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陈某感觉到躲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躲总不是个办法。

      陈某思前想后,在仔细权衡后,心理防线彻底松懈。在朝阳派出所不断敦促下,5月22日,陈某主动投案。

(记者 张雪峰)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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