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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节能不达标将戴“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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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节能不达标将戴“紧箍”
【字体: 】 发布时间:2009/5/5 0:22:1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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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减排一直是近年来淮南市政府重视的一项工作,记者4月30日从淮南市节能监察中心获悉,今年10月1日以后,如果被监察对象节能不达标,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据淮南市节能监察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0月1日起,《安徽省节能监察办法》将正式实施。新《办法》规定,经节能监察,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被监察对象违反相关节能法规的,将下达整改通知书;发现被监察对象未违反节能法规,但存在不合理用能的,将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要求被监察对象采取措施改进。被监察对象若对整改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整改通知书或者节能监察意见书之日起20日内,申请复查。

      新《办法》还规定,被监察对象对整改通知书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收到整改通知书无异议或者经复查后,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整改或者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新建国家禁止的高耗能工业项目的,责令停建、停止投入生产或者停止使用;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对资源短缺、人口众多的中国而言,节能显得尤为必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十一五”规划中首次将节能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五年规划。”淮南市节能监察中心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对我国经济增长能耗过高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却很少听到哪个单位或个人因浪费能源而受到惩罚。我们安徽此次出台节能监察办法,很值得叫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淮南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从2007年起,淮南市加快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及产品。2007年以来,全市先后关停了田家庵发电厂两台12万千瓦和两台12.5万千瓦机组、田南热电厂1台1.2万千瓦和1台0.6万千瓦机组;关停了鑫海焦化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炼焦项目、宏泰钢铁中频炉炼钢生产线;爆破拆除了八公山水泥厂机立窑水泥生产线等一批落后产能,对6家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了停产治理和挂牌督办,对28家不能稳定达标和环境管理松懈的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对42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行政罚款。

(记者 张春翔 实习生 王静)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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