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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流药?零容忍!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9/11 16:06:5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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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医保局发布致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的一封信,明确指出超量开药、回收和销售回流药等行为属违法违规,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此举是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9部门在全国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以药品追溯码异常线索为抓手,在全国部署打击药品领域欺诈骗保和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行动。市医保部门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加大追溯码线索核查力度,已查处多起违法违规案件。
   根据通报,定点医药机构若出现不按病情超量开药、超范围开药或未按规定审方售药等行为,将面临追回医保基金、支付违约金、中止或解除服务协议等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可能被扣分、取消医保支付资格,甚至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卫健及市场监管部门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吊销执业证书并纳入信用管理。
   针对收售回流药的行为,包括从非法渠道购药、经营无追溯信息药品以及职业骗保人倒卖医保药品,同样将受到严厉惩处。参保人员若故意多开药品转卖牟利,将暂停医保结算3至12个月,退回基金损失,并处骗取金额2至5倍罚款,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医保局呼吁全市医药机构及参保群众积极配合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利用药品追溯码等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如发现违法情况,请拨打举报热线0554-6670010,举报者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责编:周伟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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