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民生新闻 > 不买不驾不乘不售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不买不驾不乘不售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8/22 9:33:37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不”倡议关系你我,请向电动三四轮车说不

(记者 苏国义)当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深入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行动。8月20日,市综治中心发布了《关于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倡议书》,交警部门第一时间在宣传平台进行呼吁响应。

倡议书指出,近年来,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在我市不断增多。此类车辆大多系非标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只能在景区、园区、厂区等相对封闭的特定场所使用(不能上公共道路行驶)。很多驾驶此类车辆人员未经正规培训,违规上路行驶,且违法载人、闯红灯、乱穿乱行、乱停乱放,导致交通混乱、事故高发。据统计,上半年我市涉电动车交通亡人事故占比超60%,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营造安全通畅、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综治中心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销售此类电动三四轮车,积极参与、倾力支持开展全市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教体部门要加强师生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讲清讲透驾乘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劝导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使用此类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等违法危险行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要积极响应倡议,将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不销售此类电动三四轮车纳入本单位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协同共治良好氛围。

倡议书特别强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做文明守法的模范,带头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此类电动三四轮车,并积极劝导父母、子女、亲友和本单位工作人员、本乡镇村社群众,遵纪守法、知险避险,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市民群众作出表率。大家齐心协力共建通畅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190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