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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调解+诉状指导” 服务群众有实招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7/3 9:13: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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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苏国义 通讯员 王慧)7月1日,记者从大通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调解+诉状指导”创新模式,充分发挥“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的引导作用,帮助纠纷当事人快速、规范准备诉讼材料,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法官以近期发生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例介绍,该案中,朱某驾驶的机动车与姚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姚某携带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医疗费用票据等材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引导姚某到大通区人民法院设在保险公司的调解点进行调解,过程中,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巨大,首次调解未能成功。

调解陷入僵局后,姚某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因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姚某对如何撰写起诉状、列出赔偿项目等问题感到困扰。此时,大通区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共建的诉调联动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法院驻点调解员为姚某提供了要素式起诉状示范文本,耐心细致地指导姚某对照示范文本要素,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碰撞过程、责任认定结果到各项赔偿项目等内容一一梳理填写。在调解员专业细致的指导下,姚某顺利完成起诉状撰写,并成功立案。案件受理后,大通区人民法院向朱某和保险公司送达应诉材料,并引导他们使用示范文本提交答辩状。

大通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填写要素式起诉状,不仅能够帮助当事人全面梳理赔偿项目,避免因信息遗漏影响立案和审理,还能明确肇事车辆投保情况,减少当事人因填写错误带来的麻烦。这一创新模式,也让法官在后续审理过程中能够快速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准确判断争议焦点,实现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大幅提升案件审理效率。下一步,大通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出更多司法便民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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