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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联动”巧解村民纠纷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6/19 9:50:0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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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冯明茗)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曹庵人民法庭与曹庵派出所通过“庭所联动”机制协同发力,成功调解一起因村民冲突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诉前,生动践行了“抓前端、治未病”的基层治理理念,为乡村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事件起因于曹庵镇某村两户村民因琐事爆发肢体冲突,致多人不同程度受伤。曹庵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处置,依法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但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争执不下。为避免矛盾激化,派出所依托“庭所联动”机制,邀请曹庵人民法庭法官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曹庵法庭陈法官与派出所民警分工协作:民警从治安管理角度稳定双方情绪,陈法官则聚焦法律争议,围绕《民法典》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解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法定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并澄清“轻伤一级/二级”属于法医学鉴定术语,不等于伤残等级,引导当事人合理调整赔偿预期。经过数小时沟通,当事人态度逐渐缓和,最终表示“相信法律会给出公道”,为后续达成和解奠定了基础。

此次“庭所联动”是法庭与派出所协同共治的生动实践,更是“治未病”理念在基层的有效落实。下一步,曹庵人民法庭将持续拓展与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单位的协作,加强普法宣传和矛盾隐患排查,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为守护基层安宁、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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