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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法制新闻 > 巧调合伙纠纷 践行“如我在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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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调合伙纠纷 践行“如我在诉”
【字体: 】 发布时间:2025/4/21 9:39:3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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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李林)昔日好友合伙创业却反目成仇,一张5000元欠条引发诉讼。近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通过“法理+情理”融合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债务纠纷,被告朱某当庭向原告胡某支付剩余欠款3529元,实现矛盾纠纷“一揽子”解决。

2024年6月,原告胡某与被告朱某准备合伙创业,在寻找经营场地过程中,因租房需要,胡某交给朱某现金5000元,朱某为此向胡某出具了欠条一份。后因合伙事宜产生纠纷,胡某要求朱某返还该5000元,主张该款项系借款;而朱某则认为该款项是合伙租房的共同支出,现合伙关系已解除,不应由其单独承担。双方协商未果,胡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偿还借款。

考虑到若按常规程序审理,当事人可能会面对漫长的诉讼过程,为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法官果断决定,尽最大努力通过调解化解纠纷,力求一次性彻底解决双方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于是,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既讲法理又谈人情,全面分析利弊得失,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在数轮调解协商后,最终双方达成债务互抵协议。被告在签订协议的同时,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剩余的3529元欠款。至此,这起剑拔弩张的纠纷圆满化解,不仅缓和了双方关系,更避免了他们再次对簿公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下一步,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通过法理与情理相融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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