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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起纠纷 法院巧调解
【字体: 】 发布时间:2023/6/8 10:23:41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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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廖凌云 通讯员 陈媛媛)“法官好,我今天打电话是想对田家庵区法院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帮助我们购房业主积极维权,解决了车位难题,切实做到了司法为民。”6月5日上午,田家庵区法院泉山法庭接到的第一个工作电话,就是业主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激励法院干警继续提升司法服务。

事情追溯至三年前,李某一家看中淮南一处房产,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付清购房全款一百余万。合同中明确写明房子所在楼栋总层高并载明存在地下负一层。交房后,李某一家惊讶地发现所购房产竟然没有地下负一层,业主认为小高层没有地下车库对于生活品质影响较大,同时也影响房屋市场价格。交房后,业主第一时间找到开发商协商后续事宜但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便一纸诉状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认为其出卖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的房屋,构成违约,希望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受理案件后,田家庵区法院法官分别联系业主与开发商到法庭,了解购房细节,审查涉案合同,开展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对没有地下车库是否影响合同根本目的,是否构成根本违约问题各执一词。了解到业主的实际车位需求与家庭情况,法官秉持着以人为本的出发点,从利于当事人双方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倾听当事人意见,一方面安抚业主焦躁情绪,并从法律层面分析根本违约的定义标准,另一方面从诚信与合同角度深入为开发商释法析理,分析法律责任。经过几轮调解,最终开发商考虑该户业主实际情况,接受调解,主动为业主办理退房手续,退还购房款。自此,一起因车位引发的购房纠纷圆满化解。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实质性地解决了企业后续矛盾纠纷,充分体现了法院秉持“人本、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接下来,田家庵区法院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触角,为群众办实事,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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