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首页 > 众志成诚 抗击疫情 > 法院快审快判零容忍涉疫情违法犯罪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加力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营造直播带货良好生态
 重视城市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县区传真
 我市开展“质量月”专题宣传咨询活
 潘集区构建基本养老保险立体化宣传
 凤台县多措并举推进“凤粮入川”
 八公山区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毛集实验区招商引资保持良好增长态
 田家庵区“春风行动”突出精准扶贫
 八公山区全力应对H7N9疫情防控
 谢家集区成功捣毁一处食品加工黑作
法院快审快判零容忍涉疫情违法犯罪
【字体: 】 发布时间:2020/3/2 9:00:08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们对口罩的购买需求日益增长,一些不法分子却在网络上借此进行诈骗。连日来,我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从严从快审理判决2起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为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月28日,田家庵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一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向陆某谎称自己是口罩生产厂商、可出售口罩,先后5次共收取3400元后将陆某拉黑。后来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赃款退还陆某,2月26日田家庵区法院受理案件,短短48小时内便完成了阅卷、送达、拟定庭审提纲、公开庭审等系列活动。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防疫用品名义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月25日,凤台县法院审判了全市首例涉疫情虚假出售口罩的诈骗案。被告人彭某因个人贷款即将到期无力偿还,在微信群中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在先后骗取关某等4人共计16668元后,将微信注销并四处藏匿。彭某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当庭以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依法从严从快审理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案件,充分彰显了我市法院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的坚定决心,形成了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全市法院将坚持“零容忍”态度,继续对涉疫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记者 吴巍)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主办:淮南日报社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