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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数亿元经济损失被挽回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5/16 9:39:17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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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严打各类经济犯罪,破案541起

      5月15日是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简称5.15经侦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5月13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四起典型案例,还通报了201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经济犯罪案件828起、破案5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6人,其中网上逃犯194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销售假鞋牵出跨省大案

      2015年5月,潘集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工商部门移交线索获悉:陈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名牌鞋及其他商品。

      警方侦查发现,陈某伙同朱某、朱某某等人在合肥、淮南等地商场公共区域,以销售特卖品的名义,销售假冒耐克、阿迪达斯等名牌鞋。民警还发现陈某资金账户与福建、浙江、江苏、湖南、上海等地多家商户往来频繁。

      在潘集警方的强大攻势和法律威慑下,2015年9月13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主动到警方投案自首。9月21日、23日,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朱某、朱某某也被民警先后抓获。

      随着案件的深入开展和持续深挖,警方发现一个组织严密,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的犯罪团伙在全国多个省市疯狂作案。同年9月26日,淮南警方将该案逐级上报公安部经侦总局,发起集群战役。11月13日,公安部部署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先后在福建、浙江、江苏等地又抓获团伙骨干成员8名,该案成功告破。

      跨省团伙网上售卖假烟

      2015年7月,凤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通过梳理网上线索,发现家住凤台的邢某有贩卖假烟的嫌疑。经查,201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邢某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聊天软件在网络上发布假烟购销信息,大肆经营“中华”、“苏烟”等品牌假烟,涉案假烟主要来源于福建、广东等地。邢某作为主要下线,在全国各地联系假烟买家,销售下线涉及福建、上海、浙江、四川、安徽、内蒙等地,涉案价值1000余万元。

      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该犯罪团伙层级清晰,其中张某、杨某作为售假源头,在本地采购原料、加工制造各类名牌假烟,并通过邢某作为二级销售在全国范围内联系买家,利用物流向安徽、上海、浙江、广东、四川、江苏、山东、内蒙等地发售假冒销售,逐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犯罪网络。

       2015年9月份,公安部经侦局指令福建、内蒙、安徽三省公安机关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取得重大战果。

       开实体店销售假表

       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在田家庵区设立实体店作为售假窝点,长期通过淘宝网平台、微信平台、商场特卖等对外大量销售假冒的“浪琴”、“梅花”、“帝驼”、“天梭”等名牌手表,并通过货款支付的银行卡账户进行货款结算,根据购销对象要求通过物流公司发货到下线经销商指定地点。

       2015年11月,公安部门破获该案。经鉴定,涉案假冒名牌系列商品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以瓷器为幌子开展传销

       2015年3月,犯罪嫌疑人钱某注册成立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上线的大力支持下,租用田家庵区繁华地段公寓为办公室,以销售汝官瓷器、金丝楠木手串等产品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

      钱某通过公司网站、招商会、宣传课件、微信群等形式大肆宣传汝瓷、金丝楠木的历史背景和收藏价值,大肆鼓吹公司的奖金制度和美好前景。购买人每购买一件价值1万元的手串或瓷碗,钱某就给购买人在公司网站上登记注册成为会员,会员每天都享受公司百分之一到百分之四的分红,会员每发展一个下线就能拿到公司给的百分之十的提成,诱使会员不断“拉人头”发展下线拓展会员市场,骗取钱财。

      至2015年6月案发,犯罪嫌疑人钱某、张某共发展下线层级达20级以上,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涉案人员超过200人。

       警方介绍说,目前,我市经济犯罪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明显增多,特别是以民间借贷、投资理财为表现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在我市大部分地区爆发,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依托网络实施的犯罪有蔓延趋势,商贸领域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犯罪等仍旧高发,销售假冒侵权产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依然猖獗。警方也提醒广大群众提升自身保护和防范意识,积极检举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我市经济秩序和经济安全。

(记者 廖凌云)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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