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早报于1月12日以《一周七户被查两人被拘——淮南中燃重拳整治偷盗天然气行为》为题,报道了入冬以来,淮南中燃大力治理居民违法盗用天然气的现象。报道见报之后得到其他网络媒体转载,同时,也在读者中引发热议。不少读者致电淮河早报热线反映,盗用燃气行为是非常明确的违法行为,而国家相关法律已经明确盗用燃气以盗窃罪认定,为何我市盗窃燃气多户被查仅有两人被行政拘留。如此处罚是否存在处罚过轻,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导致我市盗气现象日渐猖獗。对于市民提出的质疑,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继续对我市盗气现象进行深入调查。
淮南中燃因为盗气年损失千余万
1月19日,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来到淮南中燃公司,据淮南中燃公司总经理惠兆月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随着市民生活条件的提升,近年来我市使用燃气取暖的用户逐年增多,直至目前我们所统计的安装燃气取暖设备的用户大约为4300多户,这其中还不包括尚未在我们中燃公司登记的。阶梯气价实施以后,燃气取暖用户由于用气量大,导致燃气费用增加,所以就有一部分人动起了歪脑筋。根据我们公司财务报表显示,仅2014年一年,我公司损失燃气量为405.3145万方,按照当前气价计算,损失大约1000余万元。这些损失的燃气,我们可以保证绝对不会是因为泄漏造成的损耗,因为天然气有着易燃易爆的特性,一旦有一点泄漏,极易引发爆燃,可以肯定,这400多万方燃气都是被盗用了。每年损耗1000余万元,这对企业无疑是很沉重的负担。同时,盗用天然气还极具社会危害性,极容易造成燃气事故。对此,我们中燃公司已经在加大对盗用燃气行为进行查处,一来是挽回由于盗气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二来也是为了保证城市用气的安全。”
查获盗气居民淮南中燃很少报警
仅一年盗用的天然气就达400多万方,有多少户居民在盗用燃气这点不得而知,而这些居民的行为不仅仅是触犯了法律,更可怕的是这些盗气家庭就如一颗颗不知道何时引爆的定时炸弹,隐藏在居民区与你我的身边。为何查获这么多盗用天然气的居民,而至今仅仅只治安拘留了两人?带着疑问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连日跟随淮南中燃客服部燃气稽查人员,一起进入小区对盗用燃气用户进行查处。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发现,对查实盗用燃气的用户,对认错态度较好、愿意承担盗气费用的用户,和家中只有老人的用户等一些特殊家庭,基本都是按照行政法规进行处理,极少会报警处理。只有遇到态度粗暴,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盗气的用户,才会报警处理。燃气稽查人员告诉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我们对盗气者查处的主要目的就是挽回企业损失,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对于被查实盗气后,愿意主动承担盗用燃气费用的用户,我们基本不会报警。只是遇到在事实面前拒不承认,而且态度强硬的住户我们才会选择报警。”
法律规定盗窃燃气触犯刑法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盗窃油气或者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构成犯罪,但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而对于盗窃数额的认定,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上诉两项司法解释,详细地阐述了对于盗窃燃气的行为从定罪到盗窃数额的认定方法。
记者感言:依法严处才能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在采访过程中,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发现,中燃公司在查处居民盗用燃气的过程中,仍停留在只要挽回企业损失、消除安全隐患这一点上,并没有把居民盗用燃气的行为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同时,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只要有盗气居民被查处,各种说情就会蜂拥而至。从而使得盗用天然气这种不仅违法、还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能得到依法惩处,使得盗气行为违法成本过低,从而导致我市居民盗用天然气的违法行为日益猖獗。
而据淮河早报、淮南网记者了解,在其他地市因为盗用天然气而获刑责的不在少数。只有依法严惩,才能对盗用天然气的违法行为产生有力的震慑,才能真正从源头杜绝或者是减少盗用天然气的违法行为发生,有效地遏制违法盗用天然气现象蔓延。
(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