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习惯早起晨练,冬天也不例外。但冬季天亮得较晚,能见度较差,市民在晨练中的危险也随之增大。1月15日,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辖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位横过道路的晨练老人被撞身亡。交警因此提醒广大市民,晨练最好等天亮,衣服也要穿得“亮”。
事故发生的当日早上天还没亮,凤台刘集乡驾驶员许某驾驶中型厢式货车从凤台县城拉货到蚌埠市。6时20分许,车辆由西向东行驶到308省道八公山区孔集垃圾电厂路口。而就在此时,一位正在去晨练路上的79岁老人赵某则由南向北横过道路,行走到距离隔离护栏1米左右时,被许某驾驶的货车撞出了22米远。据现场勘查,老人当时身穿黑色上衣和黑皮裤,头戴黑色皮帽。肇事司机许某表示,由于老人一身穿着都是黑色的衣服,自己没有发现,而等发现老人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假使自己能及早发现老人,并及时踩刹车,向右打方向,可能就不会发生这起事故了。
处理此次事故的交警表示,分析事故原因,除了晨练者精神不集中,对交通情况产生误判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晨练时天色较暗,人的身体反应能力较弱,特别是老年人视力不佳、耳朵不灵,遇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因此,建议晨练者最好等天亮了再行动,衣服也要穿得鲜艳一点,方便驾驶员辨认。很多驾驶员早起送货,有的还没完全睡醒,注意力并不集中,或者本身就是通宵开车,疲惫至极,加上天刚亮,视线不好,就容易引发事故。交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注意观察路况,到了路口要减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采取措施要得当,不要存在侥幸思想。
(记者 李舒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