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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民生新闻 > 就业新政 打造人才“聚宝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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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新政 打造人才“聚宝盆”
【字体: 】 发布时间:2016/1/6 9:58:4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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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关于进一步引进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的意见》在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市出台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新政策尘埃落定。新政策具有多方受益、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等特点,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打造人才“聚宝盆”。
新政策到底有哪些亮点?为此,1月4日,记者走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新政策与以往有哪些不同。

      市场成为人才需求的“风向标”

      此次新政策根据非煤电企业人才需求多样、人才使用灵活、人才流动频繁等特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将过去企业按年度申报人才需求计划调整为企业根据需要随时下定单,人才市场定向引进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由计划式调整为市场式。并针对大学生专业选择、就业预期、创业规划不确定性等特点,将过去提前与在校大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调整为大学生毕业来淮就业创业一年后,根据企业和本人双方意见,签订就业创业协议,将协议签订由前置式调整为后置式。新政策不仅面向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生、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三类学生,还将为淮南市非煤电企业引进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型三类人才。

       为了留住人才,新政策也将过去来淮就业创业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每人每学年给予不超过5000元、硕士生不超过9000元的学费资助和硕士生按每人50%的平均市价标准给予房租补贴等标准模糊、难以操作、易发争议的条款,调整为本科、专科毕业生每人每学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补贴,硕士毕业生每人每学年给予9000元的学费补贴,统一给予50平方米廉租房房租补贴,政策措施精准,易于执行。

      政策“减负”加大优惠“砝码”

      为进一步激发高校毕业生来淮创新创业活力,新政策取消了“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办企业,需经注册登记且实收资本6万元以上”的实收资本限制,增加了“对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吸纳3人以上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个人创业5000元、合伙创业最高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鼓励措施。

      与此同时,将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生活费补贴,由过去必须工作满5年,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的刚性捆绑规定,调整为“在淮南辖区内非煤电企业工作满1年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生活费补贴(本科、专科每月6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最长享受4年36个月,专科、硕士最长享受3年27个月),一年一申请,按年拨付”的柔性叠加办法,解决了过去高校毕业生因履约时间较长,不愿签协议或随意终止协议问题。来淮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以上补贴外,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个人自主创业的按5000元标准补贴;合伙经营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合计最高不超过10000元。此外,来淮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贷款贴息、税费减免,入驻创业园的可享受房租、水、电补贴等政策扶持。

      2013年,市政府出台了淮府〔2013〕64号和淮府办〔2013〕74号文件,对促进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发挥了积极作用。而颁布的就业创业新政策则是将两者合二为一,有利于促进校企精准对接,能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企业引才难、地方留才难等问题,此举也是政府服务企业、改善民生的新举措。

(记者 李舒韵)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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