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收来临之际,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我市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立体普法广宣传。通过组织普法人员入乡下田、出动法制宣传车、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借助“法制进校园”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学生带法回家、带政策回家,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特殊人群严稳控。加强对特殊人员的教育管控,入春以来,各县区司法局共举行社区矫正集中学习十余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禁烧政策,要求他们遵纪守法,从自身做起,确保自家田地不放火、不着火,同时号召服刑人员积极帮助宣传,带动亲戚邻居自觉禁烧。
——矛盾纠纷细排查。充分利用村、镇、县三级调解组织,深入走访,摸排重点户,尤其是点火“第一户”,上门宣传法律政策,防止产生连动效应和效仿模式。同时仔细排查因禁烧、运输秸秆等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对秸秆禁烧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迅速反应,及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为秸秆禁烧工作营造稳定环境。
——法律服务强保障。动员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秸秆禁烧工作,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同时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强对困难农户的法律援助,及时解决秸秆禁烧、运输、买卖、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记者 何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