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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时检查 违驾者纷纷“落马”
【字体: 】 发布时间:2014/5/4 6:47:5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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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的夜查行动,全市共查获违法驾驶65起

      4月29日晚22点到次日零点30分,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次在该时段展开全市范围内夜查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700余人次,查获违法驾驶65起,许多心存侥幸的违驾者纷纷“落马”。

      据了解,在此次行动之前,我市夜查违驾的统一行动一般在晚间20点到22点,在这一时段,交警部门在不同路段展开检查。执法时间的固定从侧面上给驾驶员“提了一个醒”,20点到22点这一段时间,不能有违驾的行为。而随着执法次数的增加,在20点到22点这一时段内,交警部门所查到的违驾案例并不多。有鉴于此,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采取错时检查的方法,每次执法不固定时间,直到行动快开始的时候才通知时间和检查位置,以便更有效地查处违驾行为。

      普通车用上了警报器

      当晚的执法行动从22点准时开始,主要检查路段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地区,主要是针对酒驾和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记者首先来到位于龙湖路上过街天桥以南的一个检查点,记者看到,虽然已经22点多,这里的车流量依然不小,交管局机动大队在这里依法对过往可疑车辆进行排查,不多会,一辆车牌号为鲁O199**的SUV驶入交警的视野,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辆,该车牌号和原来的警用车牌号有相似之处,需认真核实后才能确认。在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在该车内发现了一个警报器。据介绍,非法使用警报器一般处以500元到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比如在闹市区按响警报器的,将会被处以1000元到2000元的罚款。该车驾驶员随后被要求协助调查。

      妄图逃窜被擒获

      离开龙湖路检查点,22点25分左右,记者来到车流量更为密集的朝阳路上,当晚的检查点设在商贸广场南门对面附近。在记者赶来之前,交管局田家庵一大队已经查到了几个酒驾司机,有的正送往医院做检查。就在此时,一辆黑色的帕萨特从西向东行驶过来,凭着职业的敏感,民警立即让该车靠边接受检查。民警手持快速酒精检测仪,在和驾驶员说话之间就已经检查出其有饮酒嫌疑,遂提出要该驾驶员做进一步检查。不料该驾驶员在下车一刹那,猛地向东逃窜,三个民警立即追了过去,在十字路口一隔离带附近将该人擒获。由于酒精的作用,该驾驶员的手在挥舞的过程中把一位民警的嘴巴和眼角处给弄伤,该人随后被强制送往医院检查。这边刚处理好,那边又出现一个新情况,一个涉嫌黑出租的司机可能是由于饮酒了,自己逃之夭夭,喊来自己的一个朋友过来“顶包”,结果“顶包”者一会说车是自己的,一会说是帮人开的,话语之间漏洞百出,在和民警“纠缠”半天后,他终于说是替别人“顶包”的,最后,民警依法扣留了这辆车。

      请朋友代驾 朋友也喝了不少

      23点左右,记者又来到了位于淮河大道洞山隧道北侧的检查点,该检查点执法者为交管局公路巡逻大队民警,民警刚刚处理完一个饮酒代驾的违法案例。据公路巡逻大队曹庵中队队长孙启鸟介绍,就在20多分钟前,他们拦下一辆别克轿车,驾驶员王某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王某在知道检查结果后一脸的无辜和后悔,他说是车内醉酒的朋友喊他过来代驾的,自己几个小时之前在晚饭的时候的确喝了两瓶啤酒,以为已经没有问题了,加上当时已经很晚,自己也存在一些侥幸的心理。朋友打电话给他说自己喝多了,让他来代驾,他就“义不容辞”地从西部打的过来。说啥都没用了,孙启鸟介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王某将会被记12分,罚款1500元,驾驶证吊扣半年。

      4月30日,记者从淮南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4月29日的夜查行动,全市共查获酒驾27起,其中醉酒驾驶5起,涉牌涉证的违法驾驶行为38起。据悉,在以后的检查行动中,交警部门还会采取错时、延时行动,不固定检查地点,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驾驶的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图:在朝阳路检查点,交管局田家庵一大队民警正在对文中的“顶包”者进行盘问

(记者 陆士宇 摄影报道)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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