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燃料结构 保护环境安全 防治雾霾天气
我市三项省级地方标准获准发布实施
日前,由国家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主持制订的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2046-2014《洁净型煤通用技术条件》、DB34/T2047-2014《循环流化床锅炉用煤泥技术条件》、DB34/T2048-2014《配煤灰融性分级》,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于2014年3月17日起正式实施。
我省煤炭储量丰富,作为主要能源的煤炭在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对煤炭使用不合理,大量煤炭直接燃烧,造成我省大气污染十分严重。对此,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开局之年伊始,安徽省环保厅发布了五年工作规划,将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民生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实行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和环境执法措施为保障,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尽管我省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但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仍严重超标,距离国家达标的要求和广大市民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为此,国家煤化工产品质检中心主持制订的这三项标准对推广我省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调整我省燃料结构,保护我省环境,防治雾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记者 刘银昌 通讯员 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