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台县创新机制,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建立入户调查员制度。入户调查是整个低保审批过程的第一个环节。凤台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了18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调查员,每个乡镇分配一名,配合乡镇、社区进行入户调查工作。
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将本县低保政策在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公布,使之知晓率达100%;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和调整对象实行三榜公示;长期公示在保对象,及时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举报电话,如经核实确有脱贫的,再由评议小组重新评议。
坚持低保民主审核审批制度。在新增或调整低保对象工作中,遵循三步走原则;即一是在社区村(居)委会召开低保评议小组会,对入户调查基本情况进行评议,作出初审决定,符合初审条件的,进行公示和上报乡镇;二是乡镇审核时确认符合低保条件且个人资料完整的进行公示和上报县民政局审批;三是县民政局实行会审制度,杜绝暗箱操作。
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常态化制度。各乡镇、社区村(居)委会建立了评议记录和低保台帐,推行低保户档案管理规范化,一户一档,纸质与电子档案齐全,并把低保对象分为三类,即长期保障类、相对稳定类、随调类。根据情况变化,按照程序适时做出调整,且有据可查。此举有效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在阳光下运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常开胜 朱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