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定级 分级提升
我市全面实施村党组织量化管理
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在选择潘集区架河镇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市委近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实施村党组织量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按照“分类定级、分级提升”的原则,全面实施村党组织量化管理、量化评估、量化考核,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加快科学发展、实现“四争”目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科学制定标准。按照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标准,重点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美好乡村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确定村党组织量化考核、量化评价指标。其中量化考核指标分为“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日常管理”等四类共21项指标;量化评价指标分为组织评价和群众测评两类共4项指标,分别赋予不同分值,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定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其中,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较差”:村党组织书记缺位超过半年的;村“两委”未按期换届的;本年度内出现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存在综治、计生、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情况的不得评为“五个好”村党组织。
合理设定程序。采取每年一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由乡镇党委负责实施。每年底或次年初乡镇党委派出考核组,赴村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采取量化考核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考核。县(区)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分别建立村党组织量化管理工作台帐,考评工作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及时公布。
充分运用结果。一是加大奖惩力度。县(区)每年开展一次评比、市每3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对得分90分以上的,授予年度“五个好”村党组织称号,对低于80分且排名后两位的村,乡镇党委书记及时与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对连续2次获得县级以上“五个好”的村党组织书记,给予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可以按照有关程序进入乡镇领导班子。二是突出问题导向。每年考评工作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对各村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和责任人,认真整改解决。三是强化分类指导。对评定等级为“好”的村党组织,帮助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较好”的,帮助完善制度,提升工作水平,助推奋力争优;对“一般”的,帮助拟定措施,选准突破口,加快进位升级;对“较差”的,逐村剖析原因,“一村一策”制定方案,帮助整改提高。
(淮组言 记者 李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