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东明率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负责同志,开展民爆物品安全检查。
张东明一行先后来到烟花爆竹销售点、矿业集团瓦斯利用分公司、谢家集区民爆器材仓库,实地检查了民爆物品安全情况。他在检查中要求,各涉爆单位要提高认识,树立“民爆无小事”的思想,狠抓落实,要进一步落实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消除一切涉爆安全隐患,要继续加强民爆储存安全管理,完善民爆物品储存、领用、清退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安全措施。
(记者 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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