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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6/4 8:29:5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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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教育部等10部门日前通知要求在全国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已就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民政、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将建立协调机制,合力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教育转化、关爱帮扶和源头防治,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去年,我省曾组织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全年接送流浪孩子7300余人次。在去年基础上,民政、综治、教育、公安等部门将联合成立‘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密切协调和配合机制,制订方案,让流浪孩子拥有健康快乐成长的有利条件和环境。”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民政部门将对流浪未成年人逐一进行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提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职业培训等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控制辍学、失学责任制,建立完善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动员帮助辍学失学儿童返校复学。我省民政部门在做好日常救助的同时,还将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学第一个月开展一次集中整治摸排行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流浪未成年人都能返回校园。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进一步提高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的认识,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要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父母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扶持力度,提高家庭监护能力和养育水平。( 中安在线 记者 汪国梁)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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