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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构建和谐消费环境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3/15 6:29: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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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投诉回眸

      在第3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人们期盼着年年“3·15”,天天“3·15”!在漫漫维权路上,市消费者协会不遗余力地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受到了消费者的称赞。

      据了解,2010至2012年,淮南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51起,成功调解2619起,解决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482.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三年来,共接受消费者来电、来访等咨询14238起,并在各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56篇次。经过统计,2010年,淮南市消协共受理828起投诉,挽回经济损失139.1万元,接受咨询5574起;2011年,受理986起投诉,挽回经济损失168.8万元,接受咨询4895起;2012年受理937起投诉,挽回经济损失174.3万元,接受咨询3769起。

      采访中,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吉星告诉记者,通过数据统计,2010至2012年这三年中,因商品质量引起的投诉仍占较大比重,分别为2010年的69.3%、2011年的59.7%、2012年的44.3%。同时,也能看到,三年中,合同和其他投诉性质也占一定比重,新统计表中新增的售后服务投诉在2012年消费投诉中占到了17.6%。

      市工商局消保科负责同志徐玲说,投诉居前十位的商品都是与消费者生活休戚相关的,基本集中在移动电话、服装鞋帽、日用杂品、装饰材料、食品等,尤其是手机质量投诉,一直居第一位。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对2010至2012年消费投诉数量分析和平时受理投诉了解,手机投诉居高不下,2010至2012年,手机投诉虽有所变动,2012年投诉相对2011年有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但仍居商品投诉量第一位,究其原因,一是手机使用量大,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拥有手机,且消费者更新手机快,二是手机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山寨机质量不过关,三是部分手机内置扣费软件,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乱扣费用,四是出现故障后,经营者不能及时履行三包承诺;服装鞋帽和日用杂品投诉问题较为突出,三年中,此类商品购买量大,且目前只有鞋类商品有三包规定,所以也较容易出现投诉问题;家用电器存在较多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及时的问题,从三年来消费投诉居前十的商品中可以看出,空调、电视等家用电器投诉相对增多,其中大多数消费者投诉内容为送货或维修不及时。如消费者王女士购买的一台冰箱,送货上门后发现冰箱出现故障,消费者联系冰箱售后,售后人员出具了压缩机损坏,让消费者找销售商退货,销售商认为应由售后人员联系退货,双方互相推诿,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食品投诉问题突出,从数据上分析,这三年来食品安全投诉呈下降趋势,未出现大范围的问题,但一些大商场超市、知名品牌商品也出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食品过期变质,在保质期内出现杂质、异物等,这值得关注。

      网络投诉和快递投诉是近年来投诉量不断增大的两个方面,投诉问题集中在安装、维修不及时;网络使用不稳定,时常掉线;网速慢,满足不了上网需求等;快递投诉处理难,投诉的问题多为商品丢失、损坏、送货不上门、不及时等。随着网络时代的降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网上“淘宝”,许多电商都得到很高的销售额,这也带来了快递投诉的增加;还有一种投诉是定金难“收”,三年来,消协不予受理的17件投诉中,很多是消费者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交付定金,后又因个人原因,不想购买商品或者服务而无法要回定金。

      淮南市消费者协会会长万德玉告诉记者,维权要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他呼吁,下一步要建立经营者污点制度和畅通消费纠纷解决渠道,由政府组建企业信用征信部门,负责征集企业信用污点,使经营者一旦有污点,进入各类市场变的艰难;每个部门都有为各领域消费者解决纠纷的责任,遇到消费纠纷应依据职责积极受理调处,让消费者拥有便捷高效的投诉渠道,这样才能更加有利于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

(记者 刘银昌)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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