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首页 > 时政新闻 > 中央财政第四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春节“红包”
q
 怀新平系列言论专栏
 “怀旧消费”不能千篇一律
 5G工厂点亮智造新未来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建好数字生态赋能中小企业
 营造呵护民企干事创业好环境
 以更高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治理
中央财政第四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春节“红包”
【字体: 】 发布时间:2013/2/25 9:00:31   【打印】【关闭】
  1、凡淮南日报社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淮南日报社所有,任何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2、已获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本网作品时必须注明“来源:淮南网”和作者名字;3、对违反以上两条声明的网站和媒体,淮南日报社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36亿如何发给9000万人
人民日报 记者  潘  跃

  核心阅读

  寒冷的天气挡不住温暖的怀抱。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上温馨祥和的春节,国务院部署2013年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据悉,这是自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第四次在春节前为全国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温暖过节”,共享和谐。为确保给困难群众的春节“红包”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地民政部门周密组织实施。许多地方提前预拨或垫支资金,圆满完成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36.2亿元,惠及8961.8万城乡困难群众。

  慰问金、补贴通过银行“一卡通”和上门入户方式发放

  各地民政、财政部门及时制定发放方案,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后迅速组织落实。许多地方提前预拨或垫支资金,基层民政、财政部门加班加点,全员行动,通过金融系统及时发放。

  与全国各地民政部门一样,湖北省对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分别按300元/人、200元/人、360元/人的标准发放中央一次性生活补贴;省委、省政府对城乡低保对象采取增发一个月补助金、对农村五保对象按人均不低于130元的标准、对重点优抚对象由各地自行确定标准开展节日慰问,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所有补贴、慰问资金,全部通过金融代发单位以“一卡通”的方式发放。

  此外,对当地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或年老、患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332万人,由基层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发放。

  畅通信访举报、开展专项督查,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公开

  为确保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掌握一次性生活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民政部、财政部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对一次性补贴的发放对象、人数、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时限等进行大力宣传,使困难群众人人知晓。

  内蒙古自治区为了确保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到位和防止虚报、漏报等现象的发生,各级民政社会救助部门畅通信访和举报渠道。

  山西、辽宁、黑龙江、山东等地开展了发放情况专项督查,各级民政、财政部门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核实等方式,认真检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确保了发放工作及时、准确、公开。

  慈善救助、家政服务……各地推出系列“自选动作”

  为了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实惠,各地民政部门实施了“自选动作”。

  北京城乡低保家庭(含农村五保户)在享受中央、市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还可以按照单人户300元、两人以上每户600元的标准领取两节慰问金。据统计,全市共有10.23余万户城乡低保家庭受益,支出资金2282.535万元;天津市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每人100元,资金共计2.2亿元;吉林省在发放春节补贴同时,通过慈善救助等形式为贫困户发放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

  全国各地普遍对其他低收入家庭进行了摸底排查。辽宁、黑龙江、河南、陕西等地对困难群众发放了取暖补助、电价补贴等专项补助;青海等地发动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家政服务、生活救助等志愿服务。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
|
|
|
|
|
|
|
|

皖ICP备07008621号-2 皖网宣备34120150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4120250002号 
主办:淮南市新闻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淮南网
如果你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我们联系E-Mail:huainannet@163.com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站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淮南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感谢您对淮南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