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多低收入人群受益
8月5日,记者从淮南市物价部门获悉,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应对近期物价上涨,我市将首次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一次性发放3月至6月的价格补贴。
为什么要发放补贴?
应对物价上涨影响
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应对物价持续上涨,有效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在符合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的情况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淮南市低收入群体一次性发放3月至6月价格补贴。这也是淮南市建立这一联动机制后首次启动。
此次补贴对象包括: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
补贴多少怎么发?
一次性补发四个月
依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对城市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20元发放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按每人每月10元发放补贴。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特困职工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发放四个月的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根据物价等相关部门初步测算,此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总金额将超过1000万元,受益困难群众达16万多人,从根本上保证了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
补贴资金来源渠道,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和资金渠道给予保障。
物价短期波动:发补贴
物价持续上涨:调标准
新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意见》规定,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达到临界条件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一定时期回落至临界条件以下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定时期(6个月)以上时,按照正常程序适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之日起,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当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上涨,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一是食品类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上年同期10%;二是居住类(水、电、燃煤、燃气)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5%;三是居民消费价格同比连续3个月超过4%。当上述价格涨幅同比连续3个月回落至临界条件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以前是临时补贴现在有制度保障
近年来,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造成影响,淮南市政府曾为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市财政、民政部门从2010年12月份起,按照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对我市城乡低保对象连续发放了3个月价格临时补贴,在今年春节前按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00元的标准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教育部门落实了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但是当时的补贴都是临时性的,没有形成制度保障。
今年7月19日召开的第7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当前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工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淮南市《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意见》,我市正式建立了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记者 孙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