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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锻炼成奢望 老区难觅健身器
【字体: 】 发布时间:2011/6/10 0:23:2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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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加入到健身运动的行列中。然而,对于一些居住在离体育场或是公园等公共场所较远的市民,想找个设施完备、场地充足,又方便前往的运动场所就成了一道难题。记者采访市体育部门获悉,我市城区健身路径数量不足。相关规划有,但实际效果却不尽人意。

      据了解,健身路径是指修建在室外,占地不多,投资不大,因地制宜,简单易建,美观实用,方便群众,老少皆宜,具有科学性、趣味性的大众公共体育设施。通常由5至20件不等的,功能基本单一的运动器械组织配套构成。健身路径通常配套建有篮球架、乒乓球台、门球场、体质测试器材等室外体育设施和场地。

      我市城区的健身路径一般存在于体育场和新建的生活小区里。目前体育场或是公园里的健身路径较多,老的生活小区里很少。在我市拥有令人满意的健身器材的小区并不多,特别是一些老住宅区很难看到健身器材。此外,按规定,市民居住点健身路径不少于1套,居民小区不少于3套,居民区不少于5套。

      市民李女士表示,不少老年人所居住的小区并没有健身路径或者数量不足,导致他们不得不坐公交车或者步行到很远的公园或体育场去锻炼身体。

      淮南市体育局群体科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应当有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未按规定建设配套体育设施的,擅自改变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或者功能、用途的,擅自缩小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模、减少其用地面积等违规情况,《条例》也作了明确说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记者 杨涛)

(责编:汤宁  初审:孙继奎  终审:沈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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